会议强调,在选人用人中务必严把“五关”:一要过好群众关。干部工作如何,最有发言权的是群众,应当由群众评说和裁判。组织部门在干部工作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,多听取群众意见,特别注重干部的日常表现、关键时刻表现和在群众中的口碑。要让尽量多的知情群众参与到干部考察工作中来,把评判政绩大小、优劣的标准交给群众,提高群众的参与质量。要让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在“阳光”下运行,放在百姓眼前来进行,通过多种形式,及时将干部考核评价的内容、程序、方式、结果等予以公开,增强普通群众的知情度。要扩大普通群众对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有序参与,安排更多关联度高、知情度深、代表性强的群众参与民意调查、民主测评,努力克服传统考核评价办法以干部替代群众公认、造成民意失真的问题。要引导干部切实注重群众公论,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力,使“上”者令人信服,“下”者无话可说。同时,在干部考核中要防止“以票取人”。二要严把廉政关。要把工作做在平时,做在前面,加强对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日常了解,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线索进行认真梳理,准确把握干部队伍廉政状况,为把好干部廉政关奠定坚实基础。要坚持和完善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、检察、审计机关意见制度,严谨细致地做好干部征求意见回复工作。纪委、组织部门及各单位党委(党组)要严格把好干部任用廉政关,对廉政不过关的干部坚决不用,实行廉政“一票否决”。要切实防止出现干部“带病提拔”、“带病上岗”问题,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,组织部要担负好考核责任。要严格用好巡视成果,用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。三要严守程序关。干部人事工作有一套非常严密的程序,缺少哪一项程序,都会对整个工作造成不利影响,因此要严格按程序办事,做到“履行程序不变通”,对本级管理干部的任用,不符合程序的不研究;对上级管理干部的任用,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报;对下级呈报来的干部,不符合程序的不审批。要以严密的组织程序把优秀干部选拔出来,坚决维护程序的不可变及干部人事纪律的不可越。所有提交会议讨论的干部都必须严格按程序推荐产生,书记、副书记带头,各位常委共同遵守,坚决不搞临时动议。四要筑牢纪律关。组工干部要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法规、干部配备工作纪律、组织人事纪律等各项规定,切实遵守和维护各项组织人事纪律。要坚决制止跑官要官、买官卖官行为,一旦发现,决不任用,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。五要强化任职关。一经任用的干部,要迅速办理相关任职手续,迅速按程序宣布到位。组织部门要负责组织好干部任职谈话,纪检部门要组织好任前廉政谈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