曲靖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及请假规定——曲靖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
发布时间:2014-09-16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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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靖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及请假规定
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、云南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本规定适用范围:校级领导,处级干部。
二、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指经学校或上级批准的外出学习培训、考察调研、参加会议、交流洽谈、办理公务、参加社会活动等离岗外出活动。
三、领导干部因公外出实行报备制度,具体规定如下:
1、书记、校长因公出差(参加全国、全省及委厅重要会议活动除外)、出访及离岗休假、学习,由本人或安排党委组织部提前3天向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报备,因紧急事项临时决定外出的,由本人或党委组织部及时向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电话报告。
2、校级副职因公离开曲靖市区,向书记、校长报告,并向学校办公室备案。
3、各学院、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因公离开曲靖市区3天以内(含3天)的,向分管校领导报告,并报党委组织部、办公室备案;3天以上的,向分管校领导报告后,还需向书记或校长报告,并分别报党委组织部、办公室备案。
4、各学院、各部门副职因公离开曲靖市区3天以内(含3天)的,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,并报党委组织部、办公室备案;3天以上的,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之后,还须向分管校领导报告,并报党委组织部、办公室备案。
5、学校组织集体离开曲靖市区参加公务活动的,由牵头单位负责人或牵头校领导向书记、校长报告,并报党委组织部、办公室备案。
四、领导干部因私请假执行以下规定:
1、各学院、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因私须离岗3天以内(含3天)的,向分管领导请假,并向党委组织部、办公室、人事处报备;3天以上的,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,还必须向书记或校长报告,并向党委组织部、办公室、人事处报备。
2、各学院、各部门副职因私离岗3天以内(含3天)的,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,并报党委组织部、人事处备案;3天以上的,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核准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,并报党委组织部、人事处备案。
3、凡因私离岗,至少须提前1天办妥请假和报备手续,因临时决定请假来不及办理的,应及时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及时补办请假和报备手续。
五、领导干部离岗外出报备或请假的时间原则上为学校正常工作日期间,节假日离开曲靖市区5天以上(含5天)的,也应执行本规定。
六、领导干部外出的有关要求
1、二级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允许同时外出。
2、外出前应安排好相关工作,并指定好负责人,确保各项管理和教学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。
3、外出期间必须随时保持通信畅通。不能按期返校的,应及时请示校领导,批准后方可延期。
4、外出期间如遇重大情况发生,应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或学校主要领导报告。
5、领导干部外出期间要遵纪守法、遵守社会公德,自觉维护学校形象。
6、领导干部因公外出须填报《曲靖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表》(附件1);领导干部因私请假须填报《曲靖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因私请假审批表》(附件2)。凡未按本规定办理报备或请假手续的,一律按缺勤论处,情节严重的酌情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。
七、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。2010年4月23日中共曲靖师范学院委员会印发的《曲靖师范学院处级以上干部外出管理规定》(院党通〔2010〕7号)同时废止。
附件:1.曲靖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表
2.曲靖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因私请假审批表
附件1:
曲靖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因公外出报备表
年 月 日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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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及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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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事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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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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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路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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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止时间 |
年 月 日(星期 )至 年 月 日(星期 ) 共 日 |
乘坐交通工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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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来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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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期间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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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期间委托主持工作的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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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领导
意 见 |
年 月 日 |
分管校领导
意 见 |
年 月 日 |
学校主要领导
意 见 |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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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此表一式二份,分别报组织部、办公室备案保存。
附件2:
曲靖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因私请假审批表
年 月 日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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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及职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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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事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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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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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路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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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止时间 |
年 月 日(星期 )至 年 月 日(星期 ) 共 日 |
乘坐交通工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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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来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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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期间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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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期间委托主持工作的负责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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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领导
审批意见 |
年 月 日 |
分管校领导
审批意见 |
年 月 日 |
学校主要领导
审批意见 |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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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此表一式三份,分别报组织部、办公室和人事处备案保存。 |